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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类型有哪些及其设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股东为50人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目前对于具体出资额公司法没有限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或监事会等);

(5)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人数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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